激光作為一種人類發明創造的光,在自然界是沒有的,也和我們常見的光線不同。在可見光的波長范圍內,激光沒有輻射,對人和設備是安全無害的。但能量高度集中的激光光束有可能對人體和光學攝影器材造成損害,如眼睛,皮膚和攝影機。盡管激光噴泉設備在設計時已經按照國際激光協會的標準設定了安全防護方面的保護,但激光噴泉使用的安全防護還是重要的:
1.激光進行光束表演時,如偶爾照射到人眼還不至于引起傷害,但連續觀察激光束時能損傷眼睛。因此,不能長時間地直視激光束,更不能讓激光射入人的眼睛。
2.應避免激光光束直接射入投影(像)器材的鏡頭內。
3.表演結束,應及時關閉激光系統,避免激光光束長時間照射在物體上。
4.應該在安放激光器的房門上及激光的外殼及其操作面板上張貼警告標記
5. 激光設備的安裝高度須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要求出光高度在距離地面高度大于1.8米,避免游玩觀賞的人無意間朝激光出光方向看而造成的傷害。
6.對操作激光設備的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使他們明白操作此級激光器時可能對人和光學攝影器材出現的潛在危險,并對他(她)們進行恰當的激光安全訓練。